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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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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的通知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政办发[2004]72号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定各单位:

现将《定西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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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规则

 

为了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拓展政府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方便,高效快捷地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市长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12345,并于 2004年7月1日正式公布开通,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听取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为了规范市长热线电话受理、办理程序,全面提高办话效率,改善办话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一、热线宗旨

充分利用市长热线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使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需的宗旨。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机构

(一)设立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并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受理群众来电,负责处理市长热线电话日常工作。(二)明确市长热线电话办理负责人。市长热线电话办理由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三)市长热线电话实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办理责任制度。市长热线正式开通后,每月确定两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到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现场接听群众电话,具体解答群众的问题。对具体时间、值班解答问题的部门将在定西日报、定西电视台提前预告。定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每次时间为30分钟。由市政府办公室安排,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定西日报社具体承办。

 三、工作职责

 (一)受理市民对市和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市民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法规法纪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受理市民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  (四)受理市民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五)受理市民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六)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复杂、涉及面广、较为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  (七)及时向领导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所作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八)涉及党委、人大、政协、部队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以及有关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转交信访部门处理;  (九)负责对受理电话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市长热线电话简报、动态内刊,及时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十)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决定。

四、工作程序

 (一)受理。市长热线电话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时应认真、准确地记录来话人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接听电话后进行分类登记,认真填写市长热线电话记录。  (二)办理。根据受话内容和性质,工作人员将市长热线电话记录迅速呈送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填写拟办意见。根据拟办意见,分三种形式办理:1、直办。对简单咨询和紧急求助, 办事人员直接用电话请示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现场办理,现场答复;2、转办。对一般性求助和问题, 按拟办意见或市政府领导批示转交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办理,按期答复;3、呈办。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跨部门、影响面宽、难度较大的求助,立即呈送市政府领导批示,按领导批示办理;4、查办。对带有普遍性、 倾向性问题以及需要核实的投诉,应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按期答复。 (三)反馈。承办部门(单位)应按办理期限要求,将办理结果同时反馈给市长热线办公室和投诉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要对投诉人和市长热线办公室说明理由。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要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随时请示领导,随时反馈进展情况。  (四)综合分析。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每月要进行一次受话情况的综合分析,掌握社会动态。并编发市长热线动态简报送领导参阅。同时对各单位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要进行通报。(五)立卷归档。归档范围包括:群众来电办理情况的登记本、转办通知单、领导批示、反馈件、综合分析情况报告、计划、总结、动态简报、专报,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日志,大事记,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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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颁发《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方法》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关于颁发《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方法》的通知
交通部


为了强化港口发展的行业管理和宏观控制,健全港口建设的科学管理机制,使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方法科学化,现发布《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自一九九0年二月四日起施行。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港口发展的行业管理和宏观控制,健全港口建设的科学管理机制,使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方法科学化,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港口建设前期工作和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制订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方面的有益理论和经验,结合
当前我国港口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是根据全国资源、生产力布局和港口自身特点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制订的布局性规划。它是港口建设管理大系统中决策管理系统的重要环节,属港口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订中长期建设规划、计划,选择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是确保港口持续
、稳定、协调发展,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的重要手段。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属港口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充实、完善。
第三条 制定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战略方针和战略目标,充分体现党的十三大确定的“以发展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轴的交通业”的方针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全局观点,使港口的总体布局规划服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战略、
总目标,服从于全国运输网和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妥善安排港口的集疏运布局;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有关制度,严格执行港口工程有关的经济、技术标准。
第四条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深入剖析港口现状,研究港口发展中的问题,揭露存在的主要矛盾;要通过定量分析,论证港口的经济腹地,预测规划期的发展需要;确定港口的性质与功能;根据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各得其所
的原则,做出港口所在城市辖区的不同岸线、不同水域、不同港区的合理布局和全港的水、陆域的总体布局,明确不同港区的具体功能;划定港区水、陆域界限,标明港界坐标;根据发展预测提出分期实施的建设序列。
第五条 制定港口总体布局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讲究科学,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一切要从国情、港情实际出发,放眼未来;既要吸取国内外有益的经验和技术,又不能盲目追求高标准,规划方案要以科学数据为依据,水域、陆域规划需具备必要的钻探、测量资料,要通过多方案比
较,优选最佳方案,妥善处理各类港区,各种码头泊位的布局。
第六条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港口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要通过历史发展的分析,认识特点,提示矛盾,提出问题;要通过现状分析和发展预测,论证港口的性质与功能,确定港口的经济腹地;要通过多种方法科学预测未来港口的发展水平,分析发
展特点;要从港口的货源特点和自然条件出发,进行到港船型的发展预测;根据岸线和水陆条件,结合客、物流特点及本地区经济发展格局做出包括岸线利用、陆域布局、水域布局、港区划分、港界划分、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在内的总体布局规划;反映实施总体布局规划所安排的建设序列
;提出总体布局规划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并附有反映规划方案的有关图纸(详见附件: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七条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由港务局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必须由拥有经济、营运、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凡没有专门规划工作班子的单位,属大、中型港口可委托持有甲级设计证书的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和规划院承担,地方小型港口可委托
持乙级设计证书单位承担。大中型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就后应由港务局先行组织预审后再上报交通部一式三十份,同时抄报所在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地方小型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就后应由地方港航部门先行预审后再上报省、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抄报交通部。内河港口同时抄报所在的水
系规划办公室。
第八条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上报后,大、中型港口由交通部与所在省、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联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港务局根据审查意见,组织修改后,由交通部与所在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审批。地方小型港口的总体布局规划由省、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交通部交通部授权的水系规划办公室派员参加,审查后的总体布局规划由省、市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文件。审批后的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任意修改。
第九条 凡港务局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总体布局规划事前要签订合同,要明确具体要求,规划报告经主管机关审查如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时,规划设计单位应负责限期完成修改补充任务。
第十条 港口总体布局规划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规划报告、规划图纸、主要附件等。规划报告的外形尺寸按十六开(210mm×297mm)装帧,规划报告要与规划图纸合并装订,上报文件封皮为浅兰色,审批后颁布文件的封皮为湖兰色。
第十一条 本办法对海、河港口,新港口、新港区开发和老港口技术改造的总体布局规划均适用。地方小型港口,各省、市可根据本办法基本原则,结合各自情况适当简化,制订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交通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二月四日起施行。

附件:港口总体布局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Ⅰ.封面格式
××港总体布局规划
××港务局
年 月
Ⅱ.扉页格式
××港总体布局规划
编制单位 (盖 章)
单位负责人 (签 章)
总工程师 (签 章)
项目负责人 (签 章)
主要专业负责人 (职务或职称)
参加单位 (盖 章)
主办人 (职务或职称)
参加人员 (职务或职称)
Ⅲ.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第一节 地理位置
第二节 自然条件
第三节 现 状
第四节 评 价
第二章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第一节 经济腹地
第二节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第三章 性质和功能
第四章 船型发展预测
第五章 岸线利用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第二节 岸线利用规划
第六章 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 规划原则
第二节 陆域布局规划
第三节 水域布局规划
第四节 港 界
第七章 配套工程布局规划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节 规划港区的环境现状
第二节 规划期各个阶段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第三节 港区可能出现的生态变化
第四节 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规划和治理措施
第五节 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第九章 规划的分期实施
第十章 问题及建议
附 图
1.经济腹地形势图
2.港口所在地理位置图
3.港口现状图
4.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图
5.港口集疏运通道规划图
6.港口水、陆域界限图
附 件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报告
Ⅳ.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前 言
一、概述港口的历史发展沿革和编制规划的依据(包括主要参考文件)
二、规划目标、原则和方法
三、规划期限
第一章 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现状及评价
第一节 地 理 位 置
概述港口的地理位置、交通概况。
第二节 自 然 条 件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全面地概述现有港区及规划发展区的气象、水文、地质、地貌、地震等的基本情况和江、海岸线资源的特点。
第三节 现 状
概述现有港区陆域、水域的基本情况;码头岸线、泊位、库场、装卸线、配套设施及其能力;上一个五年计划和规划前一年的客、货吞吐量;重要公用设施、各种集疏运方式(水路、航道、公路、铁路、管道)的布局、线路长度、技术标准、能力等基本情况。
第四节 评 价
通过对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现状的分析,综合评价港口在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及综合运输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发展条件;提出港口的发展优势和存在问题。
第二章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第一节 经 济 腹 地
阐明经过论证后的经济腹地(包括直接腹地与间接腹地),与毗邻港口经济腹地的关系。
第二节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分析论证经济腹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提出规划期内二000年与二0二0年的货、客吞吐量预测水平。以附表说明各规划水平年主要货种的进出口、内外贸及各种集疏运方式的客、货吞吐量。
详细调查、分析、论证报告作为附件。
第三章 性质和功能
阐明港口的性质、功能,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和目标。
第四章 船型发展预测
根据预测货种及吞吐量、流向、港区自然条件等,确定不同港区、不同规划水平年、不同货种的代表船型。
第五章 岸线利用规划
第一节 规 划 原 则
根据港口的地位、作用、性质和功能,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岸线资源特点,提出具体的岸线利用规划原则。
第二节 岸线利用规划
根据海(江)岸线的实测资料,结合自然条件和利用情况,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通过方案论证,提出公用码头、工作船码头、货主码头区、沿海(沿江)工业区、旅游生活区等各类港区岸线利用规划方案及远期预留岸线。
第六章 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 规 划 原 则
根据港区特点和发展要求,按照功能并举、合理分工、协调发展、集疏运畅通、互不干扰的原则,提出规划期限港区总体布局规划的具体原则。
第二节 陆域布局规划
根据规划期限的吞吐量、货种和船型,确定不同性质的港区;根据自然条件、港区性质,确定各港区的平面布局和高程规划;核算确定各类港区所需的生产、生活、安全、公用设施所必需的陆域面积和陆域纵深(商港陆域纵深原则上按不少于1.0—1.5公里考虑);规划港区陆域


第三节 水域布局规划
根据到港船舶所需的确保安全的锚泊区和进港安全航行需要,结合水域条件,提出水域(包括航道、锚地、抛泥区、港池掩护、助导航等设施)布局规划。
第四节 港 界
根据港区陆域、水域的布局规划,阐明港区水、陆域范围和界限,并计算出轮廓线控制点的坐标,及为将来发展预留港区的位置及范围。
第七章 配套工程布局规划
港口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疏港公路、内河、公路、管道和给排水、供电、通信导航以及安全监督、救助打捞、港作船舶、航务、航道等,应分别分析、阐明各个规划阶段其能力和需求的适应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布局规划。
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港区规划中货种的流量和特点,重点研究港口水、陆域的主要污染源,制定各个规划阶段的防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以及港区规划绿地的平面布局。主要内容有:
第一节 规划港区的环境现状
第二节 规划期各个阶段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
第三节 港区可能出现的生态变化
第四节 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规划和治理措施
第五节 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第九章 规划的分期实施
根据各个规划阶段的吞吐量发展水平和水、陆域平面布局,提出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分期实施的、相互衔接的建设序列。
第十章 问题及建议
主要反映总体布局规划中有待进一步科研、论证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需要上级主管机关解决的重大问题。
附 图
1.经济腹地形势图
2.港口所在地理位置图
3.港口现状图
4.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图
5.港口集疏运通道规划图
6.港口水、陆域界限图
附 件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报告



1990年2月4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2002-11-19

教电[2002]388号


  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已经胜利闭幕。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教育战线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搞好教育战线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中发[2002]14号)的要求,现就教育战线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大会批准了江泽民同志代表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这次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极大地振奋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进一步展示了我们党坚持改革开放、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形象,对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江泽民同志的报告,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全面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进一步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关系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高度统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高度统一,总结过去与规划未来的高度统一,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的高度统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行动纲领。



  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是教育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工作抓紧抓好,迅速兴起一个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教育创新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到用十六大精神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师生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对于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和开创教育事业新局面,确保我们党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确保我们胜利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十六大的基本精神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这是十六大的主题。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同志的报告,全面准确地把握十六大的基本精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十六大的灵魂。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是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首先要抓住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中心环节,全面深入地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要充分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充分认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要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进一步提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的认识,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推进教育创新的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深刻理解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深刻理解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团结全党、振奋民心,鼓舞斗志、开创未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刻理解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是党长期探索和实践的结晶,是全党的宝贵财富,必须认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深刻理解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深刻理解必须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刻理解必须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深刻理解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必须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深刻理解必须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同各国人民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深刻理解完成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刻理解面对很不安宁的世界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十六大报告的精髓。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紧紧把握这个精髓,使广大干部、师生懂得,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推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迫切要求我们认真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开拓新境界;要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教育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要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教育实践。



  三、学以致用,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也是学习贯彻好十六大精神的根本保证。只有学以致用,坚持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十六大精神的理解,才能真正把十六大精神落到实处。要把运用十六大精神指导教育改革实践、推动教育创新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学习十六大精神,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报告,学习党章,在掌握基本观点、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结合起来,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同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结合起来,同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和十五大以来我国教育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结合起来,认真思考、研究和规划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未来。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深入研究本地区本学校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加强教育的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明确奋斗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要科学地规划新时期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制定今后20年特别是今后3至5年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蓝图,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要从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解决当前师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教育战线朝气蓬勃、充满生机的发展局面。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学校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教育,既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带头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四、加强领导,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围绕主题,把握灵魂和精髓,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好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要把学习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力求多学一点、学深一点。要举办专家学者、干部教师、大学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深化对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要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和师生进行培训和轮训,确保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抓紧做好高校“两课”各门课程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教材修订、队伍培训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以增强“两课”教育教学实效性为主题的“两课”教学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中央将于12月初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宣讲团赴各地宣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宣讲活动,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围绕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联合攻关,加强课题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大力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视野,开辟新途径,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各教育新闻出版宣传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十六大精神的宣传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十六大精神,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果。要大力宣传十六大的重大意义和十六大精神的主要内容,宣传学习十六大精神的动态、进展和心得体会,宣传广大干部、师生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的成就与经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