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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监测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8 00:21:57  浏览:864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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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监测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监测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0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管理监测考核试行办法》,现予以印发。1991年总行对各分行只“监测”暂不考核,各分行半年向总行报送一次《贷款监测情况表》。各分行可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所属行贷款的监测考核工作。
各行在试行中的情况和意见,请在1991年底前报告总行,以便进行修改,正式下发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监测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及时、真实地反映建设银行各项贷款占用状况,综合监测考核各级行贷款管理水平,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贷款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贷款的安全性为重点,按贷款的不同占用形态进行分类,规定统一的考核指标,对各级行非正常占用贷款总量、结构及其变化定期进行监测考核。
第三条 监测考核的对象是省级分行和下属各级建设银行。范围包括利用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发放的各类贷款。
第四条 监测考核实行“分类考核、相互协调、监督实施”。建立以贷款业务部门的管理为主导,以计划统计、财会、稽审等部门的监督协调为保证的考核管理体系。本办法由信贷、投资、建经、计划统计、财会、稽审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付诸实施。

第二章 贷款占用形态分类与认定程序
第五条 按照贷款的不同占用形态,分为“正常占用贷款”和“非正常占用贷款”。正常占用贷款,是指未到期贷款中的合理占用部分;非正常占用贷款,是指未到期贷款中的不合理占用部分和逾期贷款。非正常占用贷款,按安全程度分为“一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第六条 一般逾期贷款,是指未按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归还,逾期二年以内的贷款。
第七条 呆滞贷款,是指被不能正常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借款单位所占用的贷款(主要包括:已停缓建项目的贷款,关停企业占用的贷款,企业各种挤占挪用、超储积压所占用的贷款,以及亏损或收益不足付息的企业所占用的贷款)或逾期二年以上的贷款。
第八条 呆帐贷款,是指根据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的清偿能力或法律规定,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主要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以及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
第九条 对非正常占用贷款应根据分类标准,分别认定。其认定程序是:对一般逾期贷款,由信贷人员根据“逾期贷款通知”在贷款登记簿中登记;对呆滞贷款由信贷人员提出意见,经贷款部门负责人审查报主管行长批准,记入贷款登记簿中的“呆滞贷款”栏目;对呆帐贷款,由贷款部门提出意见,经稽审部门审计,会计部门核查,行长核批后,记入贷款登记簿中的“呆帐贷款”栏目。同时,按呆帐贷款核销权限上报有权机关批准核销。

第三章 贷款监测
第十条 贷款业务部门应按贷种建立非正常占用贷款登记簿制度,设置“一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栏目,对认定的贷款逐笔进行登记管理,并按期将数字及情况书面通知计划统计部门。
第十一条 各级行应从贷前、贷中、贷后各个环节上抓好贷款监测考核工作。信贷人员应经常深入借款单位调查研究,检查分析贷款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当占用形态发生变化时,应逐笔核查原因,按认定程序重新认定,对重要问题应专题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建立贷款占用形态统计监测制度。各级贷款业务部门(信贷、投资、建经等业务部门),要在半年终后的规定时间内,依据贷款登记簿编制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监测考核表》(见附表),在认真分析贷款占用形态及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报告送本行计划统计部门。各级计划统计部门应切实履行全面反映、综合监督的职责,根据贷款业务部门提供的贷款占用形态情况,认真汇总分析贷款占用形态总量及形态变化,重点分析非正常占用贷款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监测情况表》(作为综合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按期逐级汇总上报。省级分行上报总行时间为半年终了后一个月内。
第十三条 建立非正常占用贷款稽审制度。稽审部门根据贷款业务部门报送的贷款监测考核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对贷款监测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定期开展对非正常占用贷款的稽核审计。对呆滞贷款要逐户审查,对呆帐贷款要逐笔审计,写出审计结论。对审计出应报未报的呆滞、呆帐贷款,应督促贷款业务部门补报。稽审部门要在年终后,对贷款占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写出稽审报告,逐级上报稽审部门。省级分行上报总行时间为次年三月底。
第十四条 建立对非正常占用贷款的压缩调控制度。各级计划部门在编制年度信贷计划时,应结合所辖各行贷款占用总量及形态变化情况,会同贷款业务部门,下达清收、压缩一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计划。并定期检查通报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财会部门要配合贷款、计统等部门作好占用形态有关数字的核查工作。财会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要考虑所辖行非正常贷款占用情况。
第十六条 各级行每半年对所辖行贷款占用情况检查一次。全面掌握贷款占用形态,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章 贷款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根据贷款占用形态,每年由省级分行向所辖行制定下达控制贷款非正常占用率、一般逾期率、呆滞率、呆帐率、贷款收息率等指标,并逐级制定下达相应的控制非正常贷款的占用等级标准。各级行每年要以本行非正常贷款占用的实际水平与上级行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落实措施,努力压缩非正常贷款的占用。
第十八条 为促进非正常占用贷款的转化,各分行可在总行核定的年度切块贷款指标内,预留一部分指标,用于安排上年压缩非正常贷款指标好的行(处)。对压缩任务完成不好的行(处),则扣减部分切块贷款指标。
第十九条 对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或其他经营责任制的行(处),要把非正常贷款占用率作为一项重要的任期目标和经营考核内容。对没有达到上级行下达的非正常贷款占用水平指标的行(处),要结合其经营情况,扣减部分留成利润。省级分行可集中一部分奖励基金,设立综合奖或专项奖,奖励那些贷款管理水平高,非正常贷款比例小的行(处)和个人。
第二十条 要把贷款监测考核指标作为各级行考评先进的重要指标之一,凡没有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不能参加贷款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要把上级行下达的贷款非正常占用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行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监测考核指标:
1.报告期非正常贷款占用率=
报告期末非正常贷款余额÷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100%
2.一般逾期贷款率=
报告期末一般逾期贷款余额÷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100%
3.呆滞贷款率=
报告期末呆滞贷款余额÷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100%
4.呆帐贷款率=
报告期末呆帐贷款余额÷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100%
5.到期贷款回收率=
报告期末本年累计收回贷款÷报告期止各项到逾期贷款余额×100%
6.非正常占用贷款下降率=
(年初非正常占用贷款额-报告期止非正常占用贷款额)÷
年初非正常占用贷款额×100%(注:上升时用“负数”表示)。
7.贷款收息率=各类贷款利息收入÷各类贷款平均余额×100%
8.实收利息率=报告期末实际收回利息÷报告期末应收利息额×100%
考核指标可综合各贷种考核,也可分贷种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制订、解释,修订亦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监测情况表(半年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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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3]95号




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由总局组织定点生产排放口标志牌事项已经取消。为保证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印发给你们,由地方环保部门按此规格自行制作。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主题词:环保 排放口 标志牌 规格 通知  

附件:  


       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一、环保图形标志

  1.环保图形标志必须符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要求。

  2.图形颜色及装置颜色

  (1)提示标志:底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

  (2)警告标志:底和立柱为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黑色。

  3.辅助标志内容

  (1)排放口标志名称;

  (2)单位名称;

  (3)编号;

  (4)污染物种类;

  (5)XX环境保护局监制。

  4.辅助标志字型:黑体字。

  5.标志牌尺寸

  (1)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80×30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420mm

  (2)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20×42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560mm

  ③高度: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m  地下0.3m

  二、标志牌材料

  1.标志牌采用1.5—2mm冷轧钢板;

  2.立柱采用38×4无缝钢管;

  3.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贴膜。

  三、标志牌的表面处理

  1.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

  2.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要经过防腐处理。

  四、标志牌的外观质量要求

  1.标志牌、立柱无明显变形;

  2.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

  3.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

  4.标志牌的表面不应有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


关于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等


关于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通知


国科发农社字〔2004〕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乡镇企业局(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统战部、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星火富民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

  “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将落实新时期星火计划的中心任务,积极推进八大科技行动,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促进农民增收的潜力,加速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增强乡镇企业的科技创新与转化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请各地按照《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在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领导,注重部门联合,完善政策,创新机制,集成资源,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制定规划,全面推进,切实把星火富民工作做好。


附件: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


科学技术部 农 业 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统 战 部 共青团中央
二OO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方案
(2005—2010)

  星火富民科技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这一工程的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继承和弘扬星火计划宗旨,充分发挥科技的带动作用,通过农村科技服务、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重大农业技术转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农村信息化促进、科技扶贫、星火国际化等八大专项行动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挖掘农业发展潜力,拓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空间,开辟城镇就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小康建设。为全面深入推进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实施,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 贯彻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星火富民作为新时期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手段,以让农民增加收入、得实惠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 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依靠科技进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发展方向
  新时期推进星火富民工作,要更加注重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能力,建立依靠科技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把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把动员科技力量为农民服务作为重点;更加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在带动产业技术进步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的动力;更加注重农村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珍惜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与环境基础;更加注重拓展非农产业的发展空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增强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致富能力,加大科技扶贫力度,为协调发展、保持稳定做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类型多样、地域性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在统一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东部沿海地区重点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强化科技创新、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积极拓展非农就业空间;中西部地区重点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大力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粮食主产区重点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进一步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2. 整合资源,加强集成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所有涉及农业和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的科技工作都纳入星火科技富民科技工程之中,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条件,统一规划,分头实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科技、教育、财政、金融和产业措施共同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浩浩荡荡的星火富民科技大军。
  3. 依靠地方,服务基层
  工程的组织实施要注重发挥地方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各地要把星火富民工作作为地方(特别是县(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使其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抓手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
  4.突出重点,示范带动
  工程的实施要紧紧围绕科技致富亿万农民这个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企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能力为重点,突出科技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带动、科技服务带动、科技能人带动和科技培训带动,通过科技项目和工作的试点示范,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
  通过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实施,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探索推广一批农村科技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较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培养一批农村科技带头人队伍,造就千万农村科技服务大军;转化和应用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乡镇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国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起依靠科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
  2005~2010年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支持200家对农户和产业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乡镇企业,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作成立研发联盟,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加强50个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和3000家星火学校能力建设,完成5000万人次的农民科技培训,培养百万名星火科技带头人;
  ——建好50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转化、应用500项重大农业技术;
  ——建设200个星火技术密集区、支持300个科技工作试点县,抓好若干个星火产业带,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促进百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带动百万户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推动县(市)科技进步,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科技工作试点县作为工程实施的主要依托和载体,通过资源整合、工作集成,大力实施八大星火富民科技专项行动。
  1. 农村科技服务专项行动
  坚持多元化、产业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人才与乡土人才相结合、科技服务与其他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形成浩浩荡荡的农村科技服务大军。
  ——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在中西部地区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示范,以农民为直接对象,把科技人员引入农村,扎根生产一线,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
  ——大力加强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信息化基地培育和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每个县(市)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大力发展以大学、科研院所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探索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
  2. 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专项行动
  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学普及,实现“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科技带头人”的目标,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以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为重点,与科技培训任务相结合,强化50个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师资培训、科技管理培训和现代远程培训;在原有星火培训基地基础上,因地制宜,面向农民,支持3000家星火学校。
  ——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打造星火科技培训品牌,注重传统培训与现代远程培训相结合,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市场经营知识培训和全面、整体素质培训,每年开展千万人次的农民科技培训。
  ——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重点培养百万星火科技带头人,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村劳动者队伍。
  ——以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科学观念为重点,大力开展科技下乡、科普列车、青年科技志愿者等各类科普活动,建立和规范一批农村科普试验、示范基地。
  3. 重大农业技术转化专项行动
  与农业科技攻关、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相衔接,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为主渠道,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主要载体,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转化和应用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以涉农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村科技服务中介为实施主体,重点在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和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植物病虫草害预测预报与防治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节水农业技术、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等方面,每年选择百项具有较大推广潜力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应用,滚动支持,加快区域农业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农业科技园区指南》的要求,在区域农业主导产业明确、技术开发和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地区,进一步认定50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强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基地,农业高新技术扩散中心和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4. 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行动
  以提高乡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乡镇企业的创新示范,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点,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和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吸纳带动能力。
  ——推动百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乡镇企业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成立研发联盟,开发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并参与开发、制订行业和国家标准。
  ——推动百家对产业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乡镇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支持申请国内、国际专利,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推动百个产业集聚区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行业科技服务中心等技术服务机构,为乡镇企业技术升级服务。
  5. 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专项行动
  以提升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整体优势为重点,通过建设一批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星火产业带,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抓好200个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强化技术集成、企业孵化、区域特色资源开发,发展生态产业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其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技术集成配套应用、人力资源开发。
  ——继续抓好若干星火产业带建设。在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星火产业带的科学规划和宏观指导,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按照“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建设一批特点鲜明、主导产业明确、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星火产业带,形成有效的星火产业带管理和运行机制。通过星火产业带建设,在更大范围内营造更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6. 农村信息化促进专项行动
  以加快科技、政策、市场信息进村入户为目标,以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服务和远程教育为重点,加大农村信息服务,带动农民致富。
  ——将中国星火计划网作为信息平台,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库,开发农村信息技术产品,制定标准,整合相关涉农网站和数据库,实现星火科技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
  ——继续实施缩小数字鸿沟行动、电脑农业专项、数字农业专项等科技项目,加大信息技术和成果推广应用;利用农业科技110 、《星火科技》电视栏目、《星火科技30分》电视节目、星火信息快递等多种形式为农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配合中组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做好相应教学资源开发。
 ——建立稳定的基层信息服务队伍,提高农民信息接受能力。
  7. 科技扶贫专项行动
  围绕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科技扶贫的力度,示范带动广大贫困地区依靠科技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以井冈山、大别山、陕北老区三大片为工作重点,加大科技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成效。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智力和人才优势,积极探索科技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推动毕节和黔西南等地区科技扶贫开发。
  ——面向全国贫困地区,进行科技扶贫开发指导。
  ——加大星火项目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和实施力度。
  8. 星火国际化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国际合作资源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引导、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积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利用好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不断开拓新产业和新兴市场。
  ——扶持百个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企业,走出去开发农、林、牧、渔业等资源,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
  ——选择出口潜力大的产品,在资源条件好、生产规模大和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建立百个优势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继续在发展中国家及周边国家举办各种形式的星火国际展和技术及产品推介会,促进星火技术、产品、企业走向世界,支持企业实行国际标准,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星火企业家、星火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发达地区或国家进行考察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人才、资金、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经验。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分级实施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星火富民科技工作,把工程的实施作为新阶段在农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的重要渠道,作为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省、地、县四级联动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发挥地方在实施星火富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把星火富民工作摆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实施力度。国家层次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各项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细则,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考核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当地工作重点,分级实施。
  2. 完善政策,创新机制
  在认真落实国家及各地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政策的同时,强化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进一步探索科技带动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将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实施与市(县)科技进步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使星火富民成为基层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创新、创业,开展科技服务的机制和政策环境;建立部门联合表彰激励制度,每年对在推动星火富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加强科技资源和工作的集成,科技部凡是涉及农业和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环境创造的资源和工作都要集成在星火富民大旗之下,较大幅度提高星火计划国拨资金的投入;地方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也要相应调整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科技的投入,重点向星火富民工作倾斜;要加强与各类银行、基金等金融单位合作,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
  4. 强化宣传,增强服务
  要充分利用中国星火计划网、《星火科技》电视栏目、《星火科技30分》电视节目等星火科技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大星火工作宣传力度;建立专家库、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库,搭建宣传服务平台、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国际合作服务平台、内部管理平台,强化星火富民工作面向社会的科技服务功能。
  5.加强协作,联合推动
  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加强与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统战等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协调和共同推动的协作会商制度;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参与星火富民工作的积极性,使星火富民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事业,进一步营造“星火大合唱”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