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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工商市字[2010]176号 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07:50:43  浏览:955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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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工商市字[2010]176号 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市字[2010]176号



  关于更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情况,现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部分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称更改如下:

  一、以下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变更注册名称

  (一)工商市字[2005]第29号文件中,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广汽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2项“上海浦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东昌浦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41项“湖南省常德陈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德市天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工商市字[2005]第178号文件中,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一汽丰田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27项“烟台大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烟台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进口、国产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66项“北京乾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前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授权上海通用雪佛兰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6项“北京乾博阳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前博阳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三)工商市字[2006]35号文件中,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50项“北京亚之杰伯乐汽车销售服务中心”更名为“北京亚之杰伯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178项“宁波市康发轿车修配实业公司”更名为“宁波市康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180项“宁波永耀电力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中基甬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227项“佛山市顺德区德冠协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世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09项“上海上汽物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上汽安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303项“福建省莆田市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莆田市荣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390项“上海大众汽车广西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圣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422项“上海大众汽车眉山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眉山天牛坤泰车业有限公司”。

  (四)工商市字[2006]35号文件中,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昌河铃木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244项、工商市字[2006]52号文件中,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昌河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251项“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河汽车销售分公司”更名为“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销售分公司”。

  (五)工商市字[2006]52号文件中,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3项“大庆市华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庆市华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六)工商市字[2006]124号文件中,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马自达品牌(一汽马自达、长安马自达、进口马自达)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3项“广州驭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物通驭达汽车有限公司”。

  (七)工商市字[2007]第2号文件中,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4项“宿迁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宿迁上众腾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八)工商市字[2007]90号文件中,大众进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Volkswagen(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5项“湖北辉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第29项“江西辉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西尚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九)工商市字[2007]第177号文件中,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昌河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38项“南京佳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佳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十)工商市字[2007]第281号文件中,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进口铃木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8项“海南雨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海口东之星铃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工商市字[2008]166号文件中,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授权荣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6项“东营市金力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更名为“东营市华乘荣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以下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更正注册名称

  (一)工商市字[2006]第87号文件中,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一汽丰田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2项“上海绅晖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正为“上海申晖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工商市字[2009]166号文件中,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进口吉普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2项“广西宏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正为“广西弘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工商市字[2009]239号文件中,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进口道奇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23项、进口吉普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9项“深圳京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更正为“深圳市京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进口吉普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7项、进口克莱斯勒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3项“沈阳龙盛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沈阳龙盛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进口欧洲之星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3项、莲花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3项“台州市恒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更正为“台州恒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工商市字[2010]33号文件中,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11项“张家口庞大华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更正为“张家口庞大华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新凯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第5项“盘锦藤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正为“盘锦腾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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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邮电企事业单位设置局级非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

邮电部


关于在邮电企事业单位设置局级非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
1994年8月15日,邮电部

为适应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深化改革邮电部门干部人事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根据相关精神,结合邮电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置原则
(一)邮电企事业单位局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要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有利于加快领导干部的新老交替,有利于优化领导班子的结构。
(二)局级非领导职务是实职,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三)设置局级非领导职务是培养干部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一种途径,根据实际情况,担任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以转入现职领导职务。现职局级领导干部根据需要也可以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四)局级非领导职务的称谓是:巡视员,助理巡视员。
(五)邮电企事业单位局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不高于所在单位的领导职务。
二、任职条件
(一)担任邮电企事业单位局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应符合局级领导干部的任职标准,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任现职正处级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2.年龄原则上应在五十周岁以下,最大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不受上述资格条件的限制。
三、比例限额
(一)局级企业单位非领导职务的职数不超过现职局级干部职数的三分之一。
(二)局级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的职数,原则上按一至二人设置。
四、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邮电企事业单位提任局级非领导职务,须经各单位党组(委)集体讨论,将推荐人选上报部党组,同时报送干部任免呈报表及考察材料(各一式二份);由人事司初核后报部党组审批,邮电部发文任免。
(二)为保证邮电企事业单位设置局级非领导职务的质量,各单位要在严格控制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基础上,综合考核拟任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行政管理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认真征求有关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邮电局级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确定本单位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
本暂行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邮电部人事司负责解释。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6〕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超长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超长客运)安全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的主管部门,各级运政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的指导和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本办法的实施做好配合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凡本市辖区内从事超长客运的运输企业、客运售票站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超长客运由交通部门主管、行业监管、企业管理、协会自律。
第六条 超长客运按照统一客源组织,统一售票,统一票价,统一调度,统一营收分配的原则组织实施。
统一运输由具有超长客运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按协会自律、企业自愿的原则实施管理。
运输组织遵循“市场规范、运行有序、方便旅客、有利安全”的原则。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是运输组织旅客服务及车辆“五不出站”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超长客运售票实行中心、网站、代办点三级联网售票。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旅客的原则,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协调、主管部门确定各售票网站、代办点。
第十条经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超长客运售票网站、代办点应悬挂由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标志牌。未经确定擅自设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第十一条超长客运票价执行政府指导价。售票网站、代办点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物价、交通部门加强对客运票价的监管。
第十二条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站级的汽车客运站方可作为超长客运始发站。各始发站应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各道路运输企业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车辆技术状况、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
第十四条公安、交通、工商、安监、物价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扰乱超长客运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超长客运市场秩序,确保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组织办法的实施和旅客运输安全。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五不出站”是指:
1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客车线路标志牌,超长客运派车通知单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出站。
2报班客车的制动、灯光、转向、雨刮器、传动系统现场例检不合格的不出站。
3驾驶员酒后或超长、夜班车驾驶员不足两人的不出站。
4车辆超载或装有“三品”的不出站。
5气候恶劣不宜行车时不出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题词: 交通客运办法通知